公司变更登记注册 | ||||||||||||||||||||||||||||||||||||||||||||||||
变更登记: 1、申请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决定,涉及到修改公司章程的,应提交章程修正案;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除上述材料外,变更下列具体注册登记事项的,还应同时提交的相应文件、证件: 1.变更名称:应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变更住所:应提交新的住所证明; 3.变更法定代表人: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与免职文件,公司新法定代表人的履历表,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经理成员情况表; 4.变更注册资本:应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变更企业类型:应按照拟变更公司类型设立条件提交有关文件; 6.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到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7.变更股东: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变更股东姓名或名称:应提交股东变更后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相应的变更证明文件; 9.变更董事、监事、经理:应提交新人员的选举聘用文件及身份证明、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经理成员情况表。 2、申请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 2.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3)注销登记: 申请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字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裁定破产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清算审计报告; (5)税务注销证明;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印章; (7)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领表咨询→申报登记→领照(注销通知书) 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注销通知书) 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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